漳州博胜会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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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档案的概念、归档、移交、利用和保管期限
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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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要求:1.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档要求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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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1.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2.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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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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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限:1.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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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档案名称 |
5年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
10年 |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 |
30年 |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
永久 |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